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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“五签字、五确认”泰兴市规范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
发布时间:2021-02-23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泰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围绕量化到人、固化到的总体要求,坚持充分尊重民意,全面落实成员调查、成员身份界定、成员代表推选、股权量化、股权证书发放”“五签字、五确认和股权证书发放一证一照。目前,全市全面完成清产核资、组织信息赋码登记,登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数 29 万户,成员总数 95 万人,量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7.89 亿元。

注重政策把握,确保改革程序的合规性。在推进改革工作之初,泰兴市拟定了《泰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方案》,从总体要求、工作程序、政策界限、方法步骤、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改革要求。在清产核资阶段,为确保数据准确,市财政安排每村 2 万元工作经费,专项用于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帮助开展资产清查和资产资源测绘,并出具规范的清产核资报告。在成员身份界定和股权量化阶段,针对各地疑问及时研究出台了《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若干业务问题的答复》,统一明确全市农村产权 制度改革试点的确认时点。为解决在成员界定过程中的可能存在 的漏登问题,允许设置不超过经营性资产总额 5%的集体股用于调节有关矛盾。在赋码登记和信息录入阶段,对照《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制订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申请清单。

注重宣传引导,确保改革流程的民主性。泰兴市坚持思想教育和积极引导的工作方法,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,讲清政策,明确权利和责任,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。一是灵活确定成员代表。对于有些地方成员大会无法召开的,可将成员代表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,分别召开小组的户代表会议,推选小组成员代表,汇总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代表。二是合理设置成员股权。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经营性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一个成员,有些村根据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贡献设置基本股、劳龄股、贡献股,具体办法由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。三是重大事项确保民主决策。各村的改革实施方案、成员身份界定办法草案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(草案)等由工作组制定后,全部提交成员(代表会讨论,履行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相关程序,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及理事长、监事长均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,所有结果全部向全体成员公开并拍照留存。

强化督查推进,确保改革目标的有序性。为迅速推进面上改革工作,并确保工作中不走弯路,泰兴市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,在正常开展督查的基础上,于 4 月份组织了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活动,要各地对照《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》和《泰兴市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方案》,重点查看各项工作程序是否合规,查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,成员认定是否准确等。同时聘请第三方中 介机构对照工作要求进行中期评估,做到边查边改,及时完善。

注重建章立制,确保改革成果的实效性。为巩固改革成果,联合组织部、财政局下发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通知,从织形式、职能定位、三会活动、制度建设、财务监督、民主管理、盈余分配、换届选举等八个方面加以规范。同时在广泛征求纪委监委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意见基础上,适时修订完善了泰兴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,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、定期报告和农村集体资产登记、保管、使用处置制度;出台清产核资财务处理有关规定,明确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法;出台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界定、价值评估、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。